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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是怎麼殺人的?股票門外漢踢爆金融大騙局 

序言:為什麼會寫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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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日盛銀行連動債受害人,所有的積蓄在這一年時間全部化為烏有〈大約1300萬〉,因為去年10月進場的〈平價奢華〉一年到期,連結的標的是CROCS Inc,股價從75美元跌到1元多,等於是98%以上,(……),我是位單親媽媽,孩子讀高中,那些錢是合法繳了遺產稅才繼承的,卻被銀行及理專騙光了,(……),要不是有孩子,早就想到銀行自殺算了,到底政府能否重視這問題?

 

引自立委蔡正元的部落格(被害人上網日期為2008118

 

我也是連動債的受害人

 

我第一次聽到連動債這個名詞是在20085月底的時候。當時許多受害人跑去中信銀抗議示威,媒體上於是出現了大幅報導。

 

幾天之後,我上臺北辦事,順便去往來的玉山銀行詢問理財資訊,當時就跟一位認識的理專聊了起來。我說道:「那些抗爭的人好可憐啊!」她立刻提醒我:「您在我們這裡買的『典藏精品』也是連動債!」我當時愣了一下,猛然想起12月間銀行來函通知那檔產品已經跌破什麼下檔保護空間的,原來我也是受害人!我在那檔美林發行的金融商品上面投資了二萬美元,這麼一來,不是也會血本無歸嗎?這位理專安慰我:「不用擔心!我們銀行會想辦法的,反正時候還早,到期時也許會以轉換股票的方式減低投資人的損失。」我從來沒有買過股票,不過,「典藏精品」所連結的標的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公司,他們的股票早晚總會回升的,不是嗎?

 

到了8月底,當初向我兜售「典藏精品」的另一位理專發來一封電子郵件,說現在局勢不佳,最好趕快提前贖回。兩天之後,我北上去那家分行,她拿出一份經濟日報的簡報,說國際金融界在9月間可能會有一波債券贖回潮,這會讓股市更加疲弱,所以投資人最好趕快贖回連動債。她建議我贖回之後再買一檔南非幣計價的連動債,三年獲利率保證40%以上。「您現在贖回的話,連同先前已經發放的9%配息,二萬美元的原始投資虧了一半左右。可是如果贖回後改買這檔南非連動債,全部損失到時可以降到三成。」她還說玉山銀行將另外提供年利率5%的優惠,申購者可以將與購買南非連動債的金額等價的臺幣放在她們銀行定存三個月。我問起她的同事以前提過的轉換股票,她答說美林不願意,因為投資人必須湊足一百萬美元才行。

 

我跟她買金融產品(主要是共同基金)已經一年多了,從來都只有信任。即使股票轉換不成,我還是完全信任她,所以根本沒有考慮,當下就同意了。填完表單,卻發現忘了帶印章。我人不住臺北,只好回說先把表單帶回家蓋章,再郵寄給她。她人真好,堅持要送我到門口,臨走時還捎了一句:「像您這麼理性的人真的太少了,有些客戶就很不講理,跑來這裡大吵大鬧的。」我一派紳士地安慰她:「投資本來就有風險,這些人的修養太差了!

 

為什麼會這麼倒楣?

 

回家之後,卻越想越覺得不對。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輾轉反側。照她的建議,投資前後共計四年,不賺反而虧三成,這樣對嗎?我平常留意國際政治,南非政經局勢不穩,她顯然是故意不講,誰曉得三年之後蘭德幣會貶成什麼樣子(當時已經在重貶了)?到那時恐怕真的就是血本無歸了!買了南非連動債,這家銀行再度從我身上賺了手續費與佣金,至於它提供的所謂優惠利息,不過就是臺幣幾千元而已,塞塞投資人的牙縫。我如果甘願購買新連動債認賠了事,對銀行與她來說,其實是一舉兩得:甩開績效差的連動債,讓客戶以為銀行肯負責,再趁機撈他們一筆,管他媽的南非連動債以後如何發展!那麼,這樣的「理財建議」還能聽嗎?

 

第二天,我開始上網查資料。哇,相當多!除了知道全臺的受害人哀鴻遍野之外,也找到一些相關資訊,我對於連動債有了一點概念。我同時還認真閱讀「典藏精品」的DM與英文資料,找到一些無法解釋的疑點。兩天之後,我給理專寫了一封電子郵件,說不贖回了!身為法律人,我動筆寫了一封存證信函給董事長,指責他們銀行代銷的產品有問題。銀行方面立刻就有回應,董事長指派一位副理與我聯絡,他在電話中說可以專程來臺中造訪。我覺得受寵若驚,為了表達善意,便提議自己去他們總行。

 

在協調會上,銀行方面除了副理之外還有幾位高級職員出席。他們非常和氣,靜聽我的抱怨與教訓(後來我猜是從理專處打聽到我「好為人師」的個性),可是關於善後方案,卻不主動出手。我不喜歡逼人太甚,當時只想到轉換股票,便詢問究竟可否採取此一方式解決。副理一口答說沒問題,他們可以說服美林讓投資人持有蘇富比股票(就是表現最差的連結標的)。這只是一個卑微的請求,當時金融風暴正席捲而來,跌至谷底的蘇富比股票何時能夠翻身,其實無人知道。不過在我這個樂觀的股市門外漢看來,股市總會回升,即使再拖個十年,蘇富比不是泡沫公司,其股票總會上揚的。

 

基於法律人的本能,數日之後我又寄出第二封存證信函,表明依據民法第九十二條與第八十八條撤銷其因被詐欺與錯誤而為之意思表示,但仍願靜候銀行方面的善後處置方式。詎料那位理專在產品到期前夕卻當然是奉上面的交代傳來一封電子郵件,要我購買美林的「五年期單一股票連結結構型商品」,連結的是蘇富比股票。又是推銷連動債!他們顯然是算準了我這個人好講話,以為我分不清轉換股票跟轉換連動債的區別,但是這回錯了,我斷然拒絕!

 

「典藏精品」於200811月初到期,最終績效是13%,算進原來拿到的9%首月配息,扣除相關費用,當初的二萬美金只剩下二成左右,也就是總共虧了臺幣五十萬元。辛勤工作將近半年,薪水就這樣付諸東流!我感到無助,也跟其他受害人一樣,不斷地反問自己:為什麼是我?

 

「連動債殺人!」連動債是怎麼殺人的?

 

畢竟我是學法律的,知道怨天尤人無濟於事。既然協調這條路顯然行不通,我決定打官司。

 

古人說:「訟則終凶。」我在拒絕轉換另一檔連動債時又發出了第三封存證信函,要求退還虧損的全部價金。我雖然心裡很清楚玉山不可能就此乖乖還錢,他們卻竟然連寫一封短信反駁都懶得做!這真是太令人意外了!法律人都知道寄出存證信函就是行使撤銷權。我在課堂上都對一年級學生解釋道:「撤銷權就是尚方寶劍,一旦行使了,整個契約就毀了。」現在看來,這僅是書生之見而已。玉山那群人顯然吃定了我:你說我們詐欺,證據先拿出來再說吧!

 

他們當然有恃無恐:當時已經有被害人在控告代銷銀行了,結果都以敗訴收場!我查閱相關判決,注意到原因大致都出在律師只會主張理專在銷售時未盡告知風險的責任。當初發生在兩個人之間的交易,投資人怎麼可能在事後向第三者(法官)證明理專有錯呢?難怪會敗訴,也難怪銀行的姿態會那麼高!很清楚地,既然要打贏官司,就必須另闢蹊徑才行。

 

我擬定的策略是這樣的:連動債是毒奶粉,受害人必須證明其中被放入了三聚氰胺,這樣才能讓代銷銀行束手就擒。這個道理說來簡單,問題是怎麼做呢?三聚氰胺可不是肉眼就能看得出來的!

 

這兩年來,我密切觀察媒體的相關報導,赫然發現包括商業周刊》、《天下雜誌》《今刊》這樣的專業財經刊物居然都不知道連動債是一個預設的圈套。記者們清楚風險很高,可是同時卻又都說這種產品「在國外只賣給法人」。法人又不是呆人,為什麼會買這種這種一買就完蛋的所謂產品?

 

商業周刊200810月以「一個交易員的告白」為題,指控「連動債殺人」。這句話確實道出了所有受害者的心聲。問題是,文中除了那名交易員含糊的內幕描述以及關於投資人的受害慘狀報導之外,讀者根本看不到連動債到底是怎麼殺人的[1]。但是,這才是重點所在!就像說「奶粉有毒」一樣,指控的人如果無法證明其中被放進了三聚氰胺,三鹿公司的負責人可以繼續逍遙法外,受害人也得不到任何賠償。簡單說來,就是:你說「連動債殺人」,那麼殺人的證據在哪裡?

 

上網看彭博,我找到天大的秘密了!

 

媒體的相關報導不可靠,我只有自求多福了。

 

我先從上網看彭博(bloomberg.com)下手,這個點子其實要感謝我的理專。我曾經向她抱怨銀行的網頁上面只有數月都不更新的績效數據,她回答我說:「您自己也可以上彭博查看蘇富比的走勢呀!」我當時還不知道連動債的危險性,所以沒有照做。現在我想起了她的話,於是決定好好上網,至少弄清楚為什麼會虧這麼多。

 

我鍵入蘇富比的代碼,電腦銀幕上就出現了它在一年內的走勢圖。我從未買過股票,所以一開始也看不懂股票走勢圖上面標示的O、L、H、C,不知道到底該看哪個數值。不過,很明顯地,這是一檔暴漲暴跌的股票,它在我進場時幾乎衝到了最高點,沒多久就跌得慘兮兮了。剛開始時還傻呼呼地拿著直尺去計算跌幅,但是經過比對相關的英文新聞之後,我很快地就自行摸出計算跌幅的要領。這樣一來,我終於見識到了蘇富比的猙獰面貌:它曾經在一天之內就跌了28%!

 

雖然蘇富比的表現最差,產品績效的計算也確實是據此而來,我的腦海中卻浮出一個想法:「為什麼不一起看看另外那三檔不重要的連結標的的走勢呢?」詭異的是,代銷銀行在DM上面提供的兩個代碼都出了錯誤,所以我一時無法如願。我沒有氣餒,一再透過電子郵件央請理專提供正確代碼(她自己也弄不清楚)。幾經周折之後,所有的標的走勢圖都一一找到了。

 

在此後的兩個星期內,我沒事就上彭博。有一天,在鍵入所有標的代碼之後,畫面上居然同時冒出了所有四檔連結標的的整合比較走勢圖。就在那一剎那,我明瞭了一切!當時的感覺就像是在浴缸裡悟出比重原理的阿基米德一樣:「我找到了!」我的驚人發現就是:國外的發行機構預先設計了一個致命的血滴子,知情的臺灣代銷銀行拼命吹噓這是一個前景多好的產品,不明就裡的投資人卻是一上鉤就完蛋!

 

連動債的毒性出在氰化鉀!

 

為了印證這個理論可以放諸四海,我上網造訪幾個自救會網站,請幾位受害人提供他們的商品DM。我按照前述的方法一一檢視了這些「結構型產品」,結果的確不出所料!全球的詐騙集團顯然都把臺灣當成了淘金窟,他們用了同樣的簡單騙術,每次都能致人於死!不只華爾街的美林、摩根士丹利,甚至歐洲的知名大銀行也全都加入了坑殺臺灣人的陰謀!

 

連動債是一種奇毒無比的金融產品,它的致命之處不在三聚氰胺而是氰化鉀!共同基金的發行機構與投資人的關係是:前者努力搞績效,搞到之後,它吃肉,你喝湯。連動債的情況卻是:發行機構根本不事生產,它只坐等吃你的肉,喝你的血,還要啃你的骨[2]

 

我抓到了證明連動債是「毒奶粉」的關鍵證據,但是為了萬無一失,我必須仔細看懂DM與英文版本的所有內容,也留意相關的國際財經報導。平常不上課教書的時候,我就思索著連動債的問題,週末時間也忙著撰寫起訴狀。費盡一番努力之後,我發現問題居然到處都是!美林與代銷銀行的相關人員顯然都吃定了臺灣投資人不會閱讀,所以文件上甚至連錯字都層出不窮!

 

連動債一點都不複雜!只要掌握了要領,你就會恍然大悟。受害人顯然都沒有這種能耐,這當然不能怪他們。可是我研讀了財金學界的相關論文,卻居然也找不到一絲懷疑連動債被下了毒的聲音,這就令人不解了!

 

大數學家高斯(Carl Friedrich Gauss)在小時後就展現了過人的天賦。老師在課堂上出了一個題目:1+2+3+4+……+100=?正當其他同學還在辛辛苦苦地一一總合各個數字時,高斯早就知道利用計算梯形面積的方式得出結果了。我當然不是數學天才,不過,這兩年下來,我倒是真的覺得:我就是高斯,其他所謂的財經專家則只會運用原始方法理解連動債而已!

 

古人說:「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網際網路時代的真理卻是:秀才不出門,就能當柯南。透過了它,我摸清了詐騙集團的伎倆。我沒有潛入華爾街的銀行總部,躲在櫃子裡面偷聽機密訊息,但是,我有能力像大偵探一樣摸清連動債的底細!

 

只有宏觀才能徹底破解連動債的密碼

 

身為一名股票門外漢,我卻能夠破解連動債的真相。法律的素養固然也提供了一部分的助益,不過,真正的關鍵力量還是來自多年來勤於留意國際新聞所練就的「功力」。

 

我長期閱讀經濟學人》、《新聞周刊》、《紐約時報》、《南德日報》與《明鏡周刊》等多種英、德文雜誌,更每天收看BBC與DW-TV(德國之聲)這些國際媒體的政經資訊與討論。這純粹是三十年前從大學時代就培養出來的興趣,跟我的飯碗毫無任何關係。我所認識的人之中,包括具備財經專業的學者,沒有人願意這樣「浪費」時間。德國人把只懂得專業領域知識的人稱為「專業白痴」(Fachidiot),我一直以此為戒。透過這麼多年來的累積,我相信我對於政經與社會問題擁有相當的宏觀能力。

 

這樣的能力讓我在分析連動債時可以跳脫出傳統法律人的法匠思維。畢竟,事關整個金融體制的弊端,光憑紹興師爺那一套咬文嚼字的招式怎麼夠呢?宏觀的能力具備了,網際網路就能讓人如虎添翼地觸及大部分的問題環節

 

兩年來的研究讓我對法律有了更深刻的體會。無法舉證,所有的法學理論都是空談!臺灣的消費者保護法與金融法規看似洋洋灑灑,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銀行就是敢惡搞。執法之人如果沒有識破騙局的能耐或意願,這些規定就只是銀樣蠟槍頭而已中看不中用。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當然也只好含冤莫白。我們的法學教育向來都僅僅強調所謂法理的傳授,身為教書匠一員的我現在很清楚其中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我當初寄出存證信函給玉山銀行,得到的回應只是開個協調會呼攏一番。等到我後來又說要「依據民法規定撤銷其因被詐欺與錯誤而為之意思表示」時,對方甚至懶得回個信聲明絕未詐欺。為什麼?因為他們自恃騙局天衣無縫,我雖然擁有德國法學博士頭銜,也絕對舉證不出來!

 

華爾街多得是牛鬼蛇神

 

華爾街充斥著牛鬼蛇神,惡名昭彰的馬多夫絕對不是特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去年4月中以詐欺起訴高盛銀行,指控它在金融風暴發生前設計與銷售抵押債務證券(CDO),卻故意隱瞞關鍵性的資訊。這是將次級房貸債權加以包裝的金融商品,風險本來就高。高盛在當時應該但卻不願明說的是,由於特定避險基金的介入其中,它的CDO極可能被放空。事實上,高盛的一位副總裁在2007年初就曾以電子郵件向朋友透露:「次貸證券市場即將崩潰。」一個月後,他卻又對投資人大力推銷高盛發行的CDO。投資人最後損失了十億美元,放空的避險基金則輕鬆賺進二十億美元[3]。如同經濟學家克魯曼的看法,高盛的行徑無異「打劫」[4]。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Commission[5]主席更說,高盛用有毒證券造出了一顆炸彈,同時又事先替自己建好防空洞[6]

 

證交會的出手讓世人看到了冰山的一角。我沒有機密電郵,但是照樣可以證明連動債的發行機構也是「看衰」其產品後勢,卻在銷售時蓄意吹噓它的前景。不過,這麼一個龐大的專業公權力機關竟然花了整整三年的時間才揪出高盛的把柄,聽起來倒是令人難以置信。我靠的是單槍匹馬,就能讓一大票國際詐騙集團狼狽現形,確實應該引以為傲。

 

冒著生命危險也要出書

 

知道真相之後,我最初只想到自己:只要把這些事證拿去給那家銀行看,他們就會乖乖地把錢還來!道理很簡單:受害人那麼多,其中甚至包括損失高達八位數者(例如前面提到的那位單親媽媽),對銀行來說,吐出那區區五十萬元,如果代價就是我不對外聲張,那多划算呢!假使我開口要個幾百萬封口費,大概也不成問題吧!想想看,光是日盛銀行代銷的「平價奢華」就賣了十二億元以上,投資人最後拿回的錢不及一成(包括配息在內),我的資訊怎麼不值錢呢?

 

可是,這樣做卻會令我良心不安。知道越多關於受害人的情況,我就越覺得責任沉重。不錯,這些人與我素昧平生,可是,由於他們勇於持續抗爭,社會才曉得事情的嚴重性,我也才能夠在一開始就找到若干啟蒙訊息。光憑這一點,我就不該太自私。更進一步說,連這樣的騙局都會發生,這表示臺灣的金融市場太可怕了。如果我不講,類似的騙局還會繼續上演,受害人將來還是會層出不窮。這是社會的不義!受害人的冤屈應該被伸張,壞人當然也必須受懲罰!

 

基於這個信念,我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撰寫長達六十頁的起訴書,附上近百頁的證據資料。為了打一場轟轟烈烈的官司(也是生平第一遭),讓法院作出指標性判決,內容不斷整理再整理,主位聲明之外還加了三個備位聲明,目的就是要讓被告銀行插翅難飛。我贏了,其他受害人也同霑雨露。

 

寫完了起訴狀,我在一次跟外甥女閒聊之中提起我的計畫。她聽後隨口給了一個建議:「您為什麼不寫一本書呢?市面上許多爛書都出版了,您的書一定更有看頭!」我左思右想,後來終於接受了這個建議:既然我很可能是全臺灣的受害者中唯一清楚連動債的人,寫書當然更可以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前年初的一個晚上深夜,我從臺北市內搭了一部計程車。司機在閒聊中說起因為買了連動債賠了五十萬,他只是怨嘆時運不濟,我一聽卻立刻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他要熬多少個晚上才能賺到五十萬啊?我替他感到不忍,於是下車時隨手塞了一張名片,說願意幫忙他,還特別聲明不拿一分錢。他不曾打來電話,可能是認命了,當然也可能是懷疑我另有企圖。不過,我至今都還是忘不了他的一臉無奈。這些小人物的命運讓我深深地感受到出書的使命。

 

但是,出書並不是沒有風險:我會得罪絶大多數的銀行,牽涉的是高達兩千億的金額,我的生命安全當然就可能出問題!銀行與黑道掛勾的事在臺灣不是不能想像,過去媒體就曾經報導過黑道幫忙索債的新聞。正因為有此顧慮,所以我只跟少數人提過我的發現與構想。我深居簡出,每天除了教書之外就是想著連動債,一有靈感就記在便條紙上,一有時間就打入電腦,本行的研究工作早就放在一邊了。平常如此,週末也是如此,所以個人的生活也毫無品質可言。等到書終於寫完了,為了出版事宜,我更加小心翼翼,將備份檔案存在一位朋友處,請他在最壞的情況發生時將資料傳給媒體與立法委員。

 

我也是馬科波洛斯!

 

堪稱史上最大的馬多夫詐騙案爆發之後,馬科波洛斯(Harry Markopolos)也一炮而紅。

 

他是一名會計師,任職於一家證券公司。不管牛市還是熊市,馬多夫都能讓投資人獲得可觀的穩定報酬,這樣的理財績效當然令人好奇。馬科波洛斯於是在老闆的指示下,追探馬式賺錢法的奧秘。然而,不管採取什麼理財模式,他就是無法複製馬多夫的績效。這讓他靈機一動:馬多夫是不是在搞「龐茲騙局」?

 

馬科波洛斯自稱花了五分鐘的時間發現問題,再用四小時去完成論證[7]。這句話真是於我心有戚戚焉。我在意識到連動債是騙局一點上所花的時間其實很短,真正費時的工作是把發現以深入淺出的文字完整地呈現出來。馬科波洛斯比我了不起的是,他為了仔細求證,不斷地進行明查暗訪。我的情況則僅是上網搜尋資料以及努力研讀文件而已,一點都不刺激。不過,他是精研數學的財金專家,我則是百分之百的股票門外漢。不謙虛地說,我的成就比他還行。

 

因為俄國黑手黨與南美毒梟也都是馬多夫的客戶,所以馬科波洛斯當初只能小心翼翼地進行檢舉,包括使用匿名方式,以免遭遇不測。我必須坦白說,在本書的出版過程中,他的經驗一直讓我徘徊猶豫。

 

為什麼會這麼幸運?

 

連動債就像曾經風行一時的魔術方塊一樣,構造簡單,學問卻不小[8]。寫完了起訴狀,原來以為只要將內容剪貼一番就可以成書,但其實不然。我不僅要改採運將一看就懂的文體,同時還要整理腦海中不斷地湧出的新想法。

 

透過鍥而不捨的研究與觀察,我也真正瞭解到金融風暴的成因。眾所週知,次貸危機是金融風暴的前奏,可是,這究竟是什麼危機,其實只有行家清楚。知道連動債是赤裸裸的詐賭伎倆之後,我可以很篤定地解釋金融風暴為什麼會爆發了。各國政府在這些年來迷信市場機制,高舉著新古典主義的大旗,放任那些「華爾街金童」為所欲為,連動債其實就是最好的佐證。貪婪的人性如果仍然不受任何節制,那麼這樣的資本主義必然將在未來繼續荼毒社會公義。

 

想到這裡,我驀然發現:能夠買到連動債,其實是我這一生的福氣!老子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旨哉斯言!如果不是因為身為受害人,我根本不會想要尋求解決之道,無法洞悉連動債的可怕,當然也不能參透金融風暴的黑幕。然而,對我來說,更重要的是我也因為這番努力而找到了人生的意義。

 

老年的浮士德感慨他雖然博覽群籍,從哲學、法律、醫學到神學都無所不讀,卻發現自己愚昧如昔。我雖非飽學之士,法律學了這麼多年,倒也有同樣的心境。教一群不知人生經驗的毛頭小子抽象的法條理論,寫一堆沒人願意認真閱讀的學術著作,人生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連動債的風波早已沉寂。受害人的眼淚掉乾了,認命的他們不再上街抗議,許多自救會網站也停擺多時。但是,本書的出版將會改變這一切!

 

2011年元月序於臺中沙鹿

 

 

 

 

 

 

 

 

 


[1] 後述壹、十一。

[2] 後述貳、九。

[3] 聯合報,2010419

[4] 經濟日報,2010420

[5] 美國政府在金融風暴發生之後所成立的機構。

[6] The Economist, July 17th, 2010, p. 65.

[7] 辛喬利、張瀟勻,馬多夫經濟學,2009年,梅霖出版,頁198

[8] 去年8月間,外電還傳出一個國際研究團隊借助於Google電腦之力,找出秘訣在二十個步數之內破解魔術方塊的任何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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