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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連動債爭議的幾點辨正(二十八)

購買連動債就是與銀行締結特定金錢信託契約(你不同意也沒用)!

 

一位受害人留言,說:「經資深達人解釋,連動債是銷售行為不是信託。」我只能說:「唉!你顯然把最高法院的判決當耳邊風了!」我瞭解受害人的心情,但是還是要務實!撞牆毫無意義!容我誇張一點:最高法院說的話就是聖旨!它說銷售連動債不違法,你還是堅持不同意見,下場當然就是敗訴!所謂「達人」隨便說說,倒楣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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