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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造訪五千人次之後:再次的叮嚀
本部落格至今已經有五千人次的造訪,這似乎不算少,不過,就受害人數來說,我覺得還是少了一點。
最高法院至今已經公佈了五則判決,其中四則以敗害人敗訴定讞,另外一則則是發回高院更審。我先前說過,最後結局可能不看好。
最高法院這一關很不好過,但是我仍然相信那不是奈何橋,希望還是有的。在那裡慘遭不測的人都是證據不足,簡單說就是沒有做好研究產品的功課。這些案子都有律師,所以問題出在律師不行。
我前一陣子碰到一位受害人,她同意我的看法,卻提到委任的律師不配合。我認為律師考慮的是成本:反正打輸了你也要付我錢,我幹嘛花那麼多心思呢?律師們喜歡裝專業,以此來拒絕被害人的要求。因為他們知道有限,所以即使你找出一些東西,他們也可能不知如何運用。
這其實就是被害人的悲哀!當初因為相信理專才受害,現在又因為相信律師而敗訴。
我只能說:你還是要堅持自己的想法,畢竟錢是你的。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那裡不能提出新事實,如果你在高院就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再上訴其實也沒用了。所以,還是在高院判決之前就努力做好研究產品的功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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