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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雷曼連動債受害人敗訴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GH)在昨天作出了第一則關於雷曼連動債的判決,結果是受害人敗訴:http://www.sueddeutsche.de/geld/bgh-urteil-zu-klagen-von-anlegern-lehman-geschaedigte-gehen-leer-aus-1.1150499

 

該院認為銷售的漢堡儲蓄銀行(Haspa)已經盡了告知說明風險的義務,原告受害是因為不可預見的風險(雷曼倒閉)發生了,這不能怪銀行。不過,目前仍有四十件左右的案子正待審理,該院表示仍應依據個案處理,不能一概而論認定被害人一定敗訴。

 

我想補充的是:我對這結果並不訝異,雷曼百分之百保本型連動債受害人勝訴的機會本來就很低,我在拙著與本部落格中都說過了。我們的最高法院在三則判決中也清楚地亮出了底牌。如果被害人還想拿回老本,唯一的希望就是認真研究個案,主張你的理專與銀行未盡告知說明風險的義務,但是這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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